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忻州市实施“111”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忻政办发〔2020〕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忻州市科技创新体系,增强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瓶颈问题的能力,加快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引领忻州高质量转型发展,促进全省“111”创新工程的实施,决定对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试基地实行常态化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领域和方向
重点围绕发展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光伏、碳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煤机智能制造、现代医药和大健康、节能环保等八大标志性牵引性产业和杂粮食品、中药材、肉制品、饮品(药茶)、酿品、保健食品(功能农产品)六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的技术需求,开展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忻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忻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忻州市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2.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申报方式
1.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推荐,属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和单位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推荐;
2.申报单位按所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
3.各组织推荐单位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加注意见,附“推荐函”上报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安排集中审核,以正式发文形式公布认定名单。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基础与成果科
联 系 人:李振庭 冯振宇
电 话:0350-3399646
电子邮箱:xzskjjcgk@163.com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