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券作用,提高科技创新券实施效果,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17﹞86号)、《忻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忻科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科技创新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0年度创新券注册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申请兑付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
二、资金安排
创新券以年度为周期,实行自愿申领、自主使用、事后补助、兑完为止的支持方式。
本年度创新券资金根据省级资金拨付情况和2020年度市级资金预算情况确定。
三、有关事项
1.申请创新券的企业需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注册入库(有效期限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除外)。注册方式参阅《关于做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忻科发﹝2017﹞27号)。
2.登录山西省创新券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已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注册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只需填报基础信息和入库编码,不再要求填报科技人员、科技投入、科技成果等信息。已经注册的企业更新相关信息,确认申领创新券。
3.签订服务或研发合同前,企业应将合同草案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加注审核意见,经签字盖章后报市科技局。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4.企业应在申请兑付截止日期前,将服务或研发合同、支付凭证、结果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创新券管理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5.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技创新券宣传培训、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申报范围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开展合作研发项目,省内缺乏相关合作研发单位的,经市科技局同意,也可以与国家级平台基地合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基础与成果科
联 系 人:李振庭 冯振宇
电 话:0350-3399646
电子邮箱:xzskjjcgk@163.com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