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忻州市自然科学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忻州市自然科学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忻州市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取得优良成绩;
(四)从事自然科学系列专业或相关相近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自然科学系列或相近领域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高一级职称。
除本行业领域紧缺人才外,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三、遴选程序
1.人选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忻州市科技局报名,并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进登记表》及提供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忻州市科技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3.人选评选。忻州市科技局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研究,并形成入库人选初步意见。
4.公示。将通过评审的人选在忻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录入忻州市自然科学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四、遴选推荐要求
1.各单位要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职称从高到低(不低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行业资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推荐。
2.各单位遴选推荐人员名单须经所在部门集体讨论通过。
3、各单位要尽量吸收评审专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基层专业工作一线的同行专家。同时要严格限制行政领导和非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入评委会专家库。
4.对入库专家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除本次集中遴选外,平时也接受自荐和推荐,不定期组织评审,择优录入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5. 各单位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进登记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部门公章于2021年7月27日之前报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电子档发送邮箱xzkj3399660@163.com。
联系人:谢海鹏
联系电话:3399660;18634606600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