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市监知保〔2021〕195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为进一步激励创新,推动地理标志发展,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运用,根据《忻州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忻政办发〔2020〕139号)文件要求,现启动对忻州市2020年度知识产权奖励资助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本次奖励资助对象为忻州市辖区内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新获得的地理标志持有人和首次完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以下简称知识产权贯标)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资助标准
地理标志按每件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完成知识产权贯标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实际认证费用给予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时间
拟申请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单位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至日期为7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将审核后的材料于8月6日前报送市局知识产权科。
四、申报要求
拟申请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交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资料或相同项目重复申请者,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奖励资助经费并追究相应责任。
(一)申请地理标志奖励的,应报送下列材料:
1.《忻州市地理标志奖励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
2.地理标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事业单位、社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由企业、事业单位、社团法定代表人之外的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资助的,应报送下列材料:
1.《忻州市知识产权贯标资助申请表》(附件2,双面打印);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之外的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上文中提到的所有“原件”经县级市场监管局审核后退回申请人,所有“复印件”加盖原件单位公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申报方式
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申请人按要求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汇总后报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时了解政府的资助政策;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做好对企业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审核。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局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运用促进科沟通。
联 系 人:王华杰
联系电话:0350-8667656
附件:1.《忻州市地理标志奖励申请表》
2.《忻州市知识产权贯标资助申请表》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
忻州市地理标志奖励申请表
地理标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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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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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批准(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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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类型 |
农产品地理标志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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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注册人(登记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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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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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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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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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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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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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银行户名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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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声明 |
我单位自愿申报地理标志奖励资金,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各项内容均真实、有效、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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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初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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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知识产权 保护发展和运用 促进科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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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表(双面打印)
附件2:
忻州市知识产权贯标资助申请表
知识产权 贯标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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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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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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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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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标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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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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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标企业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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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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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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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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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费用 |
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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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金额 |
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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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银行户名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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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声明 |
我单位自愿申报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资助资金,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各项内容均真实、有效、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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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初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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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知识产权 保护发展和运用 促进科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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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